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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一拖再拖、入住无水无电,西安这小区的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4

 

 乔迁新居本应是人生一大喜事,但对于西安南山花园小区业主薛先生,以及若干和他有相似境遇的业主来说,这次购房经历非但没带来任何喜悦,反而成了丢不掉摆不脱的“累赘”。

日前,乐居买房在黑猫平台收到投诉,称位于西安长安区的南山花园小区存在未批先建、不按购房协议交房且多次签订“补充协议”要求补缴款项、虚假“交房”无水无电等问题,严重侵犯业主权益、至今无法正常入住。

收信后,乐居买房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投诉人薛先生,详细听取了他的说明。

房屋交付一拖再拖

“计划外”调整接二连三

据薛先生介绍,大约在2016年5、6月份,由陕西日报传媒集团和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合作开发的“南山花园”项目开始销售;首期仅面向两家企业员工,之后有部分员工将内部名额转让给社会人员,开发商方面也认可了这种交易。

薛先生和不少人从社交媒体知悉了这一消息。由于3980元/平方米(不含装修)的价格比周边项目便宜不少,加之开发企业均为知名企业、感觉“值得信赖”,于是在知晓该项目五证尚不齐全的情况下,薛先生于2016年年底签署认购协议,在符合协议转让约定的前提下,接手员工名额、在南山花园购买了一套129平方米的“全产权商品房”,首付20%(含认购金1万元)。

 

 

在认购协议上,甲方(陕西地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地建”)说明,在其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并具备网签条件后,乙方签订网签合同并支付总房款的30%,交付新房钥匙后支付剩余50%。地建还承诺,力争于2017年12月31日前交付房屋钥匙。

本以为接下来只需按时付款、坐等交房,没想到,在西安房价2016年底至2017年初出现大范围上涨的背景下,开发商称工程进度缓慢,让购房者耐心等待。到2017年底,“力争”的交房约定并未兑现,但考虑到情况尚属首次,包括薛先生在内的购房者普遍选择继续等待。

不料,转年5月,还没收到钥匙的购房者们却先等来了一份新的补充协议。除了将此前约定的剩余款项支付方式由“分期付款”改为一次性付清以外,还新增车位条款,要求购房人必须同时购买车位,价格分为19和21万元两档。

薛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周边小区停车位价格普遍在10万元左右,“南山花园车位之所以贵,是因为开发商明确告诉我们,由于房价、地价上涨,开发商资金不足,需要筹钱缴纳土地出让金”。

 

根据补充协议,如有业主不愿购买停车位,则开发商可退还其双倍首付款,然后购房协议作废。“问题是,2018年西安的房价已经比2016年高出一大截,拿着双倍退款也买不起房,所以很多人只能无奈缴纳了高额的车位费,并一次付清剩余款项,”薛先生说。

乐居买房记者看到,在薛先生提供的这份“补充协议”中明确提到,房屋交付时间改为2018年10月,交付后12个月内完成土地手续的办理。

装修、水电多次交涉无果

业主悲叹“有家难归”

2018年5月-10月,南山花园业主们的心又悬了几个月,怎料最终换来的,依然是意想不到的结果。

经不住业主的一再催促、投诉,项目终于在2018年末——比第二次约定时间晚了近两月后——象征性地举办了交房仪式,但业主却再一次“傻眼”了:因为项目无证、消防无法验收,所以不能进行装修。薛先生称,开发商曾直言,如果因装修导致后续证件无法办理,责任由业主承担。

 

毛坯房如何住人?薛先生和其他业主再次找开发商交涉,反复沟通后,对方终于同意装修,但仅限房屋内部。

更令业主无法忍受的是,交房后即被要求缴纳物业费、装修押金等,但小区却连燃气都未接通,且只有临水临电。“不久前曾有5户业主入住,但因条件实在恶劣,不得已又搬了出来”。薛先生说,他们今年多次找地建协商,对方的态度逐渐从拖延变成拒人千里,明确表示“没钱”,无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因而无法进入后续环节,“有负责人甚至直接表态,愿意诉讼就请便,地价涨了他们也没办法”。

拉横幅抗议、找媒体报道、向有关部门举报……薛先生和其他业主曾多方维权,但最终都因各式各样的原因不了了之。“从2017年开始,到如今已是第三个年头,不少业主指望搬进新家过冬的愿望一次次落空,今年看来又是希望渺茫,”薛先生的语气里充满无奈,“至于当初承诺的交房两年后拿到房产证,现在连想都不敢想”。

 

地价上涨业主买单?

“团购房”不应是法外之物

乐居买房查询公开信息后发现,西安南山花园项目五证不全信息属实。而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有网友于2018、2019年10月两次咨询项目土地证件办理进度,署名“长安区信息中心”和“资源规划长安分局”在今年11月分别予以回复,指出项目尚未进入供地程序。这一点,明显与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提及的“房屋交付时间改为2018年10月,交付后12个月内完成土地手续的办理”不相符。

 

即使是所谓“内部房”“团购房”,但项目确有销售行为,从这个层面看,开发商行为已涉嫌触犯相关法律,有违法嫌疑。而在后续所谓“补充协议”中增加车位购买条款、变更付款约定,其法律合规性同样有待商榷。

薛先生表示,他和其他业主曾致电有关部门反映物业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小区属单位内购的团购房,不归我们管”;在和其他部门沟通时,对方也曾以类似理由推脱。

“难道团购房就是‘法外之地’,不受法律保护吗?”薛先生很是气愤。现在,他的诉求只有一个,希望开发商不要继续推诿,能够和业主们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商量出可行的解决办法。

因地价上涨导致土地出让金增加,企业投入必然随之增加,但在双方早已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这些“差价”却要在后期由业主买单,否则便长期陷入僵局、影响业主如期正常入住,开发商侵害业主权益究竟该如何处理?“内部房”“团购房”维权常陷入“身份”困局,法律层面究竟能给予哪些保障?有关事件后续进展,乐居买房将持续予以关注,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