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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试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05

 

  本报济南讯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驾车出行,经充分调研和征求群众意见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月28日至4月30日在潍坊、日照、聊城三市,以及部分高速路段进行期限两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试行。
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腾讯公司展开合作,以微信平台为载体,生成实体机动车驾驶证的电子凭证。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关注“山东交警电子证照”微信公众号后,点击“驾驶证”菜单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时需人脸识别,输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进行短信验证。认证成功后,驾驶人出行时,路面民警使用警用PDA等手持终端扫码便可确认信息真伪。
据介绍,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主要用于证明驾驶人驾驶资格,在一定条件下具备与实体驾驶证同等的法律效力。持我省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携带实体驾驶证且驾驶证为正常状态的,在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时,可通过微信程序展示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执勤民警视其为携带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