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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再上“安全紧箍咒”,拟参照传统卷烟有关规定监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4

 

 被诟病已久的电子烟乱象,如今终于迎来监管“利剑”。3月22日,国家工信部官网出台《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电子烟将参照传统卷烟有关规定进行监管。这也意味着,电子烟将不能再游离于烟草监管范围之外,其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也将得到有效解决。

文件出台后,记者走访了济南部分电子烟门店。据济南某RELX(悦刻)门店店员介绍,因为监管还未出台具体细则,他们还尚未接到上级公司相关通知。

◎文/图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丁一凡 实习生 吴亚南

纳入专门法律监管

3月22日,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记者注意到,这是自2016年修法后,《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时隔多年再作调整,也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首次拟纳入专门法律监管。

工信部表示,近年来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市场监管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实施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在前期充分调研、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电子烟产品特点和市场发展情况,吸收国际监管经验,两部门研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文件显示,我国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即“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修改条例的原因,工信部也表示,此次修改主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法律依据,并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工信部将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这也与国际上主要国家和地区对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方式一致。

此外,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将大幅度提升电子烟监管效能,有效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电子烟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虚假广告等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济南门店经营正常

实际上,电子烟行业内的不规范等乱象由来已久。早在2019年中旬,本报就曾报道过电子烟亟待监管的相关文章。

彼时,电子烟“网上禁售令”尚未出台,各种品牌的电子烟在各大电商平台疯狂叫卖。而在线下,电子烟也成为年轻人的“宠儿”,在酒吧、KTV、商场等地都有年轻人拿着颜色亮丽的电子烟“吞云吐雾”。


济南某商场内电子烟门店

3月23日,记者再次走访了济南部分电子烟门店。“店里卖得比较好的就是一弹,配有不同的口味。”济南某RELX(悦刻)门店店员告诉记者,最近店里客人不多,整体客流量并不大。而对于监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该店员也表示,因为监管还未出台具体细则,他们尚未接到上级公司相关通知。

记者注意到,因为电子烟市场不够规范,近年来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孙承业曾表示,当前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烟口味多达1.5万余种,添加成分繁杂,使用者完全凭好感调配比例和用量,随意性大,对使用者的健康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的电子烟既不属于药品,也非保健品、医疗器械,更不是烟草,这使得电子烟的生产及销售无法被约束。恰恰正因为如此,电子烟市场“玩家”越来越多,都想从中分一杯羹。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中国电子烟企业从2013年的45457家,快速增长至2020年的168452家。截至2021年2月4日,中国存续电子烟企业共计174399家。从增速上看,中国电子烟企业数量增长速度在加快,2020年增速为30.27%,并延续快速增长的势头。

如今,通过电子烟监管法制化的方式,电子烟乱象终于能够得到遏制。对此,也有业内人士分析,通过传统卷烟有关规定对电子烟进行监管,将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大概率解决电子烟存在的种种问题。

“这是迟早的事情,电子烟要监管起来。”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会长欧俊彪也曾对媒体表示,电子烟行业不用担心,从长远来看一定是监管介入更好,反而有利于电子烟行业的科学发展。

| 观察 |

电子烟亟待行业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电子烟行业将通过“入法”得到有效监管,但其行业标准却仍旧未能出台。

2017年10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20171624-Q-456 电子烟》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进度要经过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几个阶段,其项目周期为24个月,但在过去了3年半有余之后,其状态仍为“正在审查”。

“单纯的监管渠道、销售,不能真正管到电子烟产品。监管需要依据,现在连标准都没有,如何判断电子烟合不合格?我国是电子烟的主要生产基地和出口国,涉及数百万从业人员,因此更应该弄清电子烟的成分及其安全性,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廖文科对媒体公开表示,对于电子烟的管理,更急迫的是尽快出台质量标准。

一方面是电子烟行业标准缺失,另一方面,因为电子烟“入法”后的具体管理细则还未出台,所以大多数从业者的顾虑都在于,未来电子烟是否将完全按照传统卷烟进行管理。

众所周知,传统烟草是典型的重税产业,目前我国烟草税收主要分为甲乙两类消费税,税率分别为56%和36%,而电子烟由于此前未明确定位,一直适用于普通消费品的相对较低的税率。

对此亦有分析认为,一旦完全按照卷烟进行管理,电子烟企业可能要面对等同烟草的高税率。

除此之外,烟草专卖制度同样会给原电子烟行业带来较大变化。记者了解到,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之下,电子烟行业势必将得到规范化管理。

“对于雾芯科技等头部电子烟企业而言,也需要时间来适应新规则,并在其中找到合适的发展道路。”电子烟行业一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具体管理细则未出台之前,电子烟行业今后的走向如何还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