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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电子“证明”库“清单”之外无证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8-21

 

 日前,哈尔滨新区平房片区结合“最多跑一次”及“办事不求人”改革实际,出台了《创建“无证明办事城区”实施方案》,通过“减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更快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按《方案》要求,新区平房片区将于2021年2月底前,全面建成“无证明办事城区”。

《方案》规定,平房片区将按照国家、省市“减证便民”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材料,形成办事证明目录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要求到2020年9月底前,实现办事群众和企业行政审批所需的证明材料50%以上通过网络共享获取,其余通过证照、书面承诺等方式替代,无需申请人提供;2021年2月底前,全面推行电子证照、电子承诺、电子归档等,由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基本实现通过网络共享获取,全面建成“无证明办事城区”。

目前,新区平房片区各审批服务职能部门正全面清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涉及的证明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直接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证明一律采用简便方式替代;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通过审批共享平台核验,形成《平房区政府各部门需要办事群众(企业)提供的证明清单》向社会公布,清单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取消替代方式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清单之外,政府部门不得索要证明。

同时,新区平房片区各审批部门将围绕保留的证明材料,建立电子证明共享机制,根据证明材料清单,搭建电子证照证明库,通过数据共享实现证明材料共享,利用电子证明取代纸质证明;同时落实“清单之外无证明”,制定保留的证明替代机制;根据“无证明办事”的要求,重新规范相关审批事项的办事规程和办事指南,及时对外公布,接受办事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电子化归档,在事项办结后连同办理结果实时归档,固化形成电子档案,推进档案数据开放利用,将电子档案作为电子证照证明库的有效补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