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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韶光:电子认证服务成为构建电子商务信任体系核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8

 

 随着我国网络化、信息化的加快和深入,网络安全问题日渐突出且愈发受到重视。作为解决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中的安全和信任问题,电子认证服务业也随之快速发展。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eepw.com.cn/article/201804/379222.htm
在4月22日举行的第二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上,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监事长、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韶光表示,电子认证服务已成为构建电子商务信任体系核心。

  第二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由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承办,论坛主题为“电子商务规则与电子数据效力”。此次论坛系国内电子商务法治领域专家云集的高水平、高级别论坛,200多位来自有关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界、法律界以及电子商务领域的行业代表、专家学者等出席了论坛。

 

  陈韶光女士受邀在此次论坛上发表了精彩的主题演讲。陈韶光表示,《电子签名法》从2005年4月1日施行已有13年。《电子签名法》的施行,通过确定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具备证据真实性的电子数据的条件,以及确立电子认证服务作为实现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支撑体系,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陈韶光认为,2005年《电子签名法》施行时,并不是为了解决纠纷进行了立法,而是信息化建设以及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大家遇到了一个共同的障碍,到底什么样的电子形式才是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法》核心的内容是明确了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法律效力,同时也确定了电子认证服务的使命,即要通过身份认证、权限管理、行为固定、责任认定等保障电子签名的可靠性以及电子数据的真实性。

 

  陈韶光表示,电子认证服务是国家依据上位法《电子签名法》构建的基础信任体系之一,从法律符合性、业务合规性、技术标准等多层面综合践行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开展13年来,覆盖到了电商、政务、医疗、金融、供应链、车联网、司法等诸多领域,很多行业将引入电子认证服务作为其互联网业务合规的基础条件之一。电子认证服务是构建电子商务信任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

  陈韶光最后表示,当然,电子认证的发展也要适应、吸纳快速发展的互联网业务以及新兴的、成熟的多种信息技术手段,不断的满足参与主体,监督管理以及纠纷解决的多种需求,共同实现安全、诚信的互联网环境。

  演讲嘉宾介绍

  陈韶光,现任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监事长。曾是一名执业律师,擅长民商事纠纷的处理、企业风险预防、刑事辩护等。如今,从事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已13年,首创电子签名取证服务,并取得《基于电子签名数据的取证方法及系统》的发明专利。